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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8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4日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决定于8月启动2018年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8824-831

申请者登录导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成果、科研信息等内容,提交申请至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操作指南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1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及公示:201891-91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导遴选工作负责人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申请者信息表、申请表、简况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1周。其中,跨学院申请者须在工作关系所在学院和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同时进行公示。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名单。

3.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920日前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新增博士生导师名单:201810

5.研究生院公示:201810

6.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1810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各学院、研究院应把好政治标准关,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材料的公示须公开透明,并有影像记录留存。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召开现场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博士生导师候选人名单。

咨询电话:2188690

1.2018年度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操作指南(教师).doc

2.厦门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厦大研〔2014〕14号)_30329.pdf

纽约国际手机登录研究生部

20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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