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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6月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8日浏览次数:

       各相关研究生:

按照学校规定,送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需提前办理答辩公示,程序如下:

1. 至少在答辩前四天(工作日)交来办理答辩公示,答辩信息进录入研究生系统后将自动更新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示三天,学校研究生院将派出督导组抽查旁听答辩。答辩程序应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厦大医研 [2013] 01号)执行。

2. 填写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备案表》和附件2《建议答辩委员会名单》。《建议答辩委员会名单中》最下面的院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空着。特别强调:答辩委员确定后,不得更改。请研究生务必向导师确认无误后再填写《建议答辩委员会名单》。

经导师签字后带以上两份材料到爱礼楼213办公室找值班助理办理答辩公示(可代办)。届时还将取回答辩袋,内含答辩评议书(硕士3份、博士5份)、毕业登记表(2份),请注意答辩袋左上角编号,后续提交的毕业材料也需要在左上角用铅笔注明编号,以便材料的整理归档

3. 办理完答辩公示时,每位同学将现场领回从系统里打印出来的一份答辩决议表、一份答辩记录,请转交给答辩秘书认真填写,提交答辩袋时一并上交(详细通知后期公布)。

4.博士毕业生参加正式答辩须携带集中预答辩时的答辩记录、决议及质量核查意见书(如有),供正式答辩委员会委员参考。

拟于20236月毕业的学硕、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520日之前完成答辩。专硕毕业生须在2023527日之前完成答辩

注:

1.学校对答辩环节做了修订,答辩委员会委员将不再需要评定成绩,只评议答辩“通过”或“不通过”,请各同学知悉,也提醒答辩秘书注意答辩不需要打分。

2.特别列出《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五章论文答辩委员会邀请专家相关要求供参考:

第十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委员会设秘书一人。新设和薄弱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请校外专家参加。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两位校外博士生导师或专家。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答辩公示附件.rar

 答辩费报帐流程说明.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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