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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级博士生研究生制订课程学习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1日浏览次数:

各单位、2024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要求,博士生必须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为了规范和严格研究生过程管理,研究生院启用了教务平台“培养计划管理”中的“课程学习计划”功能,请2024级博士研究生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课程学习计划制订工作。

一、制订范围

本次工作主要面向2024级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定向生)。

二、时间安排

24级博士研究生需于20241020日前完成提交工作,导师于11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学院将于111-20日集中审核。

三、个人培养计划制订要

1.相关研究生应在导师(组)指导下,依据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结合个人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制订个人培养计划时要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学术型博士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课程学习计划在入学后完成,课程学习计划应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学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其中补修本科课程一般只记成绩,不计学分。

3.交叉学科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可在符合培养方案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学科的课程和培养环节。

四、平台操作流程说明

研究生、导师和教学秘书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厦门大学教务平台(http://jw.xmu.edu.cn/)进行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或其他谷歌内核浏览器。

(一)研究生操作说明

1.研究生登录平台后,在可用应用栏目搜索“我的培养计划app”进入。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依次点击“添加方案内课程”和“方案外选课”,添加课程和培养环节,所添加的课程(培养环节)门数和学分应不低于培养方案相应类别课程(培养环节)的门数和学分要求。培养方案中的必选课程(标识为“必”)已自动导入课程学习计划中,经核对确认不需要修读的课程可点击“退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应用入口的操作手册。

2.课程学习计划提交后须导师(组)、院系审核,审核后原则上不能随意修改。为了便于操作,研究生可用样表在线下征求导师意见后,再进入教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导师操作说明

1.导师登录平台后,在左侧可用应用栏目搜索“培养计划管理”进入,通过精准搜索研究生姓名、学号或批量搜索年级、专业等方式,查看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并作“通过”“不通过”和“退回”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应用入口的操作手册。

2.由多名导师共同指导的研究生,由主导师负责审核。

五、其他说明

在维护课程学习计划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应用入口公告的链接反馈,常见问题可查看应用入口公告的《个人培养计划维护常见问题解答》。


联系人:李老师,2181505


 附件. 学术学位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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