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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4 年研究生教育精品示范课程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研究生课程组:

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精品示范课程等项目建设的通知》(闽学位办〔2021〕18 号),福建省学位委员会自 2021 年起开展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等项目建设,为提前做好 2024 年省级项目申报准备,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设置

(一)省级项目

“十四五”期间,福建省计划立项建设 100 门左右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100 个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100 个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年申报一次。

2024 年省级推荐项目将从我校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产生,推荐申报名额将根据届时福建省学位委员会下发的 2024 年申报通知确定。

(二)校级项目

2024 年学校计划立项建设 15 门左右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15 个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15 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校级示范性实践基地)。申报省级项目的,将同时纳入相应校级项目的评选范围。

 二、建设要求

(一)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

1.课程应纳入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学位课程、核心课程、专业课程、特色优势课程等,并经过两轮以上教学实 践检验,采取单门课程建设方式,充分考虑学科特色及对教育教 学的示范作用。

2.课程应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每门课程设负责人 1 名,配备 3 名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 3 年以上研究生教学经验。校外指导教师可参与课程建设。

3.课程内容能够结合相关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特点,体现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注重思维方法和能力培养;合理分配授课学时,注重基础理论、方法论与学科前沿问题的结合,反映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注重教与学相结合,教与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4.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实行探究式、讨论式、互动式、案例式、专题式教学,突出研究生自主学习及科学研究能力培养,有效提升学生培养创新思维、提高科研实践能力、激发创造力。

5.课程教学手段先进,注重开发优质教学课件,组建配套的电子教案、电子图书、试题库、资料库、案例库等;积极利用在线课程教学网络平台进行教学,推进课程资源共享,具有实现课程开放的条件。选用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高质量教材或使用自编教材。

6.具有规范的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体系,建立完整、规范的教学档案,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或课件等;采用课程考试、课程论文、社会调研、作品设计等多种考核方式,全面检测、评价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7.课程教学质量效果好,研究生对课程满意度较高,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1.教学案例应适用于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的课程,鼓励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所列课程中进行选题。所涉及的案例类型、案例编写规范须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

2.教学案例应设项目负责人 1 名,团队成员中应至少有 1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讲授过所申报课程或相关课程不少于 3 个学期或 3 个教学周期,熟悉案例教学基本规范,教学效果良好。

3.教学案例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类别的人才培养特点,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为导向,能够反映相关行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需求,适合在本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

4.案例素材应来源于实践领域,体现实践领域内重点问题,具有原创性、代表性、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5.案例叙述清晰,理论分析准确、实用,教学案例组织合理、结构严谨。注重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发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三)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培养基地由培养单位与相关行业、企业等围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联合建设,培养单位获得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满 3 年。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已有 2 年(含)以上实质性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经历,在协同创新、科研攻关、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好的合作基础。

2.培养基地能够提供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活动、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每年可接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不少于 15 人,每年可接收研究生在培养基地实习实践和研究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3.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 程,落实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与培养基地的学时分配、培养内容和 实习实训方式,明确课程教学、科学研究、实践训练和学位论文 等方面的考核要求。通过采用阶段考核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培养过程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基 地制定专业技术能力标准,推进课程设置与专业技术能力考核的 有机衔接。针对不同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建立多样化的基地评 价体系,定期开展自我评估,重点考核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

4.培养基地制定有完善的实践管理制度、研究生在基地的培养计划和导师合作管理制度等,已形成健全的联合培养机制,能够长期稳定地规范、有效运作,保障专业实践培养质量。

5.培养单位要完善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在联合培养基地中遴选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和学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创新实践与科研训练,建立基地导师定期培训、考核和退出制度;选派部分导师或青年教师到基地挂职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校内外导师密切合作,共同参与指导,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双师型”团队,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之间的有机衔接。

6.培养基地应成立专门机构、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关事项的落实和基地的日常管理。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检查;联合培养单位应有相应的研发经费和适合研究生参与的研发项目,拥有满足研究生培养所需要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能够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7.培养基地应能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并已产生一定实际影响。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 2024 年校级项目名单和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按要求报送省学位办。入选的校级项目将认定为“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厦门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厦门大学示范性实践基地”。

省学位办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布,并认定为“福建省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福建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四、其他事项

1.已立项为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入选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案例库和示范基地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2.上一年度作为省级推荐项目但未入选的,原则上应间隔一年再申报。

3.入选的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应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推动优质课程资源进一步开放共享。在线开放课程的形式可以是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即 MOOC)、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即 SPOC)或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研究生院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

 五、材料报送

请教学单位于 10 月 23日前,根据各项目申报要求提交以下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一)项目推荐汇总表

详见附件 1-3,提交电子版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二)各项目申报材料及附件

1.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

(1)《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书》(附件 4),电子版;

(2)《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政审意见》(附件 5),电子版和纸质版,课程内容政审意见由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党委出具,团队成员政审意见由成员所在单位党委出具,并加盖对应单位党委公章。

团队成员涉及多院的,由成员所在学院党委分别对本院人员出具意见;团队成员涉及多校或有非高校成员的,由成员所在高校党委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分别对其出具意见。

(3)其他附件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申报书第八部分“附件材料清单”,包括视频、教学设计样例、教学日历、教案、学生成绩分布、课程评价结果、考试样卷及答案、学术性评价意见等。

2.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

(1)《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申报书》(附件 6),电子版;

(2)案例正文、教学手册和附件,电子版;

(3)案例授权书,签字扫描电子版。

3.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1)《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附件 7),电子版。封面“合作单位”公章和最后一页“推荐意见”中的“合作单位意见”栏,待确定推荐为省级项目后,再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培养单位”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最后一页“推荐意见”中的 “学校意见”栏由学院评审后统一盖章。

(2)《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表中内容后标注“*”的,需提供证明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推荐为省级项目时提交)。


联系人:李老师,2181505,muzinvkouyue@xmu.edu.cn



 附件1.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5.研究生教育精品课程政审意见(参考模板).docx

 附件6.优秀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申报书.docx

 附件7.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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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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